2012年7月12日 星期四

兒少上網 NCC規劃防護機構

【2012.05.16/中央社】


NCC廢止「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規劃成立網路內容防護機構TIWF,負責兒少網路使用行為觀察、內容分級、過濾不當內容軟體建置等,8、9月將舉行高峰會研商成立事宜。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在第485次委員會議上,通過廢止「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由於「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是依照原「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27條第3項「電腦網路應予分級」規定授權主管機關訂定,但兒少法在去年11月30日修正後,已刪除相關授權規定,因此在失去法源依據下,委員會決議廢止。


NCC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表示,雖然「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廢止,但相關防護機制仍會持續進行,目前由NCC召集教育部、內政部、兒童局、警政署、經濟部等相關單位,定期舉行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網路內容安全分組會議,協商網路內容問題解決方案。

何吉森表示,NCC的「WIN網路單e窗口」會持續受理民眾申訴不當內容,協調移除並通知權責單位處理,也將由供給鼓勵、教育參與、保護管制及發展協力等4個面向促進兒少上網安全。


他表示,「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並沒有相關罰則,無論辦法廢止前後,網站若有不當內容、且未提供具體有效防止兒少接觸的措施,一律依兒少法開罰新台幣10萬元至50萬元。


他表示,NCC將召集相關單位會商,委託民間團體成立網路內容防護機構TIWF(Taiwan Internet Watch Foundation,暫定),推動7大任務,包括觀察兒少使用網路行為、建立與執行申訴機制、過濾軟體、宣導兒童及少年上網安全教育、推動網路平台提供自律機制等。至於網路內容分級,雖然已無法律強制規定,但仍將持續推動。


他表示,8、9月間將邀集相關單位、業界、專家學者及兒福團體代表參與「網路內容高峰會」,就TIWF的組織架構、如何運作等方面收集各方意見。



全文轉引自:http://www.cna.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