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9日 星期二

網路分級制度的行與不行

文◎方念萱(政大新聞系副教授)


美國反安裝網路防堵(blocking)軟體聯盟Peacefire的成員曾經談及「防堵」背後的價值觀以及推演這類價值觀的邏輯,他說他之所以完全不贊成網路防堵過濾制度、網路禁令規定,因為防堵軟體恰巧增強了社會上兩種最不合邏輯的「價值」,第一種價值觀是但凡觸犯世俗良善(decency)標準的內容,就都是不道德的;第二,以不同的方式對待十八歲以下的人,對他們另眼相待,而這不算是限制他們的自由。他認為這兩種價值都極其荒誕 ─ 所謂「合於良善風俗」,這根本是個始終變動的觀念,一向是隨時代風尚而變,沒有恆長的標準;而對十八歲以下的人強制管理,又正是年齡歧視的惡例。

或許源於同樣的思考、或者避免阻礙網路的發展、斲喪網路商機,近日歐洲議會以壓倒性的票數(460票比0票)否決了強制網路服務提供者(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s,簡稱ISPs)規範、分類、抵制網路內容的法案;議案的討論與結果進一步強調了業者自我規範。消息傳來,ISP業者十分快慰,他們認為在網路上防堵(blocking)所謂的不當網站資料,技術上既不容易、又妨礙言論表達自由、也使得要建立自治自主的觀念益發困難。從議會到業者,大家都寄望健全的分級制度保障、指引愉快與安全的網路搜尋漫遊。

如同以往在台灣曾引發熱烈討論的電視分級制度一般,一套健全的分級制度,它的設計包括了主題內容分級標準與理由、設計發展分級制度的主事者的決定、對於效果與影響的追蹤及討論等等,以下是關於網路分級制度的幾個考量重點:



誰決定、制訂分級標準?

根據以往本地電視分級與國外網站內容分級的經驗看來,從網站業者的角度看來,家長專家的「分級」判準與觀念趨於保守,一個不小心,網站貼上了標籤,網民就過門不入,分級制度成了道德警察,凡是供給的資訊比較複雜、多元,往往成了這套制度的犧牲品。從家長老師的角度看來,業者自訂標準,固無不可,但是如果不是一套標準遍行網路世界,上網的家長與學童面臨的將是五光十色的分級方式,難收評鑑之效,而所謂應予網站資訊限制、警告警示的標誌在沒有配套設計、管束的情況下,可能反而成了招徠網民上門、廣告上門的招呼語,這一來,豈不弄巧成拙?這顧慮顯然就涉及強制施行「分級制度」的辯論了。



業者主動?依法「配合」?被動「受檢」?

就國內情況而言,目前並無相關法令可援引要求業者配合維護平台提供資訊的安全;即使立法要求,還必須制訂配套法令以懲制不符分級制度的業者。類似這種作法,即使為的是保障保護上網兒童青少年的「安全」、家長監護的「無憂」,但是已遊走在侵擾言論自由的邊緣。徒法不足自行,所以要有配套,有了配套罰則,又有壓制言論自由之嫌,凡此諸般不是,使得網路分級制度困難重重。



臨檢人際溝通?可不可行?

前一陣子璩美鳳光碟事件風波方興未艾,網友們隨手轉寄事涉隱私的電子檔,識與不識,許多人都有收到來自陌生網友傳散的電子信以及不堪附檔的經驗。問題來了 ─ 這種不請自來的電子信屬於人際溝通的範疇,收信人固然不堪其擾,但是為了保障網路溝通「品質」,難道這種通訊也要分級?接受路邊臨檢?技術上可行與否還在其次,重要的是,電子信傳散不堪檔案資訊的事例提醒了我們網路溝通的屬性不同於傳統大眾傳播。在網際網路中發展的人際網絡常常是網友活生生的「資料庫」,但是彼此互通聲息的方式,採行的又是人際傳播的模式;私人通訊,從何管起?這時候,對於不當資訊夾帶傳遞而來,只有靠收信人分辨、聲明、溝通。人類的傳播行為當中,中介傳播與人際傳播從來就不是涇渭分明的,網際網路興盛之後這種揉合不同途徑、方式的傳播溝通風格更形明顯,大多數的網友都是上網站、收發電子信雙管齊下,更重要的是,網友們開始以傳遞時興資訊當作招呼問候的「見面禮」,表示常在念中,這一來,傳檔資訊的良莠為人忽略,倒是傳檔問候的情意成了重點。這些都是網路流行之後出現的文化現象,也因著這習慣,除了網站供給,資訊的遊走有了不定的動線,而儘管業者家長看到的、爭論的是資料屬性的問題,但是任憑資料多具爭議性,網友一律當成貼心小禮,兩兩相傳。原先對於網路分級的討論,似乎忽略了現今網友使用、傳遞資訊的方式與新意。在此我倒不認為為了對付這情況,就該臨檢人際關係;光碟事件所突顯的現象,正好提供父母家長與上網的兒童青少年一個大好案例,可以一起思考即使私人通訊,看似無傷大雅,當中大可能牽涉別人隱私、不當資訊(「不當」指的不純然是資料良莠,更是傷及人己倫理的問題,像是別人的隱私、八卦等等),該怎麼看待這種私人通信?


國外的分級制度中針對的不只是性與色情,有待分級的資料主題包括了暴力程度、恐懼、偏見、與藥物相關、不雅語言使用等等。其中,與恐懼與偏見相關的網站、資料,常常是本地報紙報導網路神怪、網友意見時,炒作的主題,像是好端端地開信,跑出令網友驚嚇莫名的鬼怪畫面,或是針對時事,網友漫天高論,發表了極端激進的言論等等。業者主動分級,就有如提供地圖,不願意進入主題公園中的鬼屋的網友,自可繞道而行;對於意見、價值的分級,這可就是多元社會最大的挑戰。無論是恫嚇網友的鬼怪資料,還是無的放矢的偏激言詞,令人不及防範的,常常還是來自人際通訊。網站主動分級之外,加強網路溝通時的禮數與思考,仍屬必要。



無遠弗屆的網際網路、不出國門的分級制度?

網際網路縱走四方,青少年上網無往不利,只要通曉網站網友使用的語言。正因如此,網路分級管不到的網路業者與網站,卻大有可能是網友時時光顧流連的所在,只要求台灣的業者自律、資料分級,並不意味著台灣的網友上網之後能依靠一個完整的分類制度依著路標行走。一個使得天涯若比鄰的網路、一個開向萬象世界的窗口,也直接挑戰了使用者的辨識、鑑賞能力與標準。這部份,有賴進行兒童與青少年網路行為研究的相關單位與個人,分享研究成果,針對時下青少年瀏覽興趣與行為,設計具體教案,在課堂、社團、與家庭中,和使用者分享討論上網時的難題與樂趣。網路上不必然都是險境,對於風險的掌握,來自知識與經驗,這部份有賴成人與青少年一同參與的媒體識讀教育。


去年(民國九十年)十一月行政院新聞局與交通部召開了「電信資訊傳播協調工作小組會議」,為維護網路傳輸安全,決定由新聞局規畫、建構「網路分級制度」,同時由交通部負責推動業者自律機制。先前討論的種種面向目前也都在新聞局規劃、考量的範圍之內,全案預定在民國九十二年底前完成。衡量目前網路溝通文化,媒體識讀教育應當加強探討網上人際溝通的模式、困擾,研究網路瀏覽模式與青少年興趣趨向,好能在親子師生互動中,援引網路使用者的經驗,增加自行判斷選擇的能力與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