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9日 星期二

新制上路-細看網路分級

文◎媒體識讀推廣中心


輕點滑鼠,透過網際網路,大眾便可輕鬆悠遊於豐富的網海資訊。網路的發明帶給人們快速檢閱資訊的便利,但在諸多正面功能下,色情、暴力等具傷害青少年與兒童身心健康的內容亦伴隨著無遠弗屆的特性而來,這樣的問題早在國際受到重視,例如美國「網路內容分級協會」(Internet Content Ration Association, ICRA)推動分級制已行之有年,而坊間也早有篩選網路內容的軟體工具供民眾選擇。國內則選擇以公權力介入,自去年(94年)10月25日起實行「網路分級」,前三個月為勸導期,爾後若未遵守相關規定,新聞局便以違反兒少法開罰。至此,台灣成為全球唯一強制網路分級的國家。


國內網路分級制推動內容


93年4月26日由行政院新聞局發布的「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其實是源自92年公布的「兒童與少年福利法」,該法明白規定出版品、電腦網路需進行分級。於是,去年10月網路分級正式上路,分為限制級及非限制級兩種等級,前三個月為輔導期。自今年元月25日起,若網頁內容屬於限制級卻未依規定標示,將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行政處分罰款。目前分級制度由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負責執行,該單位係由政府單位、業界、學界和公益團體等單位共同捐助組成。


國內網路分級制度的制定方式採用國際通用的「網路內容篩選平台」 (Platform for Internet Content Selection, PICS)機制,並參酌台灣文化,分別從網路內容語言、性與裸露、暴力與流血的圖文或多媒體及其他等四大類別來分級,執行方式充滿自律色彩。包括服務、內容、平台及過濾技術提供業者必須先至台灣網路分級推廣基金會確認分屬哪一種級別,以取得程式碼過濾使用。至於部落格或聊天室則需建立「管理者體系」,若非屬限制級,管理者必須控管色情等資訊入侵,否則就可能違法。除了內容者的標示外,使用者也同樣必須上網下載篩選軟體,日後再進入色情、暴力及其他限制級網站時,即會出現須輸入密碼的對話框,協助家長為未成年的孩童過濾網路資訊,而家長的實際投入及業者的自律配合便成為網路分級的成敗關鍵。目前負責推動的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已提供家長免費下載過濾軟體,未來將結合其他兒童福利或社福團體推出不同的分級過濾檔案供選擇。



反對不斷的聲浪

網路分級的實施在保護兒少免於負面訊息傷害的出發點上並無疑慮,因為暗藏危機的網路的確可能誤導孩童,不過台灣在依法強制執行下,分級標準及執行方式均引發一些反對聲浪,包括箝制成人網路言論自由及實際面的落實是否可行等,下列即彙整反對者所提出的幾項意見:


◎合法空間十分模糊,影響成人言論自由:

反對者認為,網路分級制中的條文規範看似有「合法限制級」的空間,卻使內容提供者因為不知何時可能觸法,影響其創作自由,甚至在「自我審查」的標準下造成成人言論的寒蟬效應,進而影響整個網路多元資訊的流通性。

◎以自律方式推動,困難度倍增:

網路分級制的推行需仰賴業者自律及使用端的支持。反對者指出,自律其實是較為空泛的名詞,加上觀望的人多,願意配合的人少,而分級標準難區分,易導致業者無所適從。

◎父母電腦程度不及孩子,影響配合度:

父母是為孩子把關的重要推手,而網路分級需要家長自行下載過濾軟體才能使用,反對者認為不少家庭中父母的電腦程度根本不及孩子,即便會安裝,是否瞭解分級的觀念也讓人擔心。

◎過濾範圍限於tw網域,意義不大:

也有人質疑國內網路分級機制只能過濾tw網域,但事實上有更多的色情網站都架設在國外,如此不僅對於多數被歸類為限制級的網站束手無策,若國內業者選擇將網域移至海外不也等於脫離管轄範圍?


「網路分級」該不該?

對於網路上的言論自由,雖然大部分的人認同並非無限上綱,但依據目前國內分級辦法對於限制級內容的定義的確認定不易,而這也是需要制定者與業者之間持續溝通的地方。但為避免雙方於內容的適當性出現爭議,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下也設有申訴委員會,當內容供應者認為所提供的資料「非過當」時,可經由此單位進行申訴。


分級制度自律色彩濃厚,政府單位強調是以全民合作的觀點進行管制,包括業者的配合、政府的宣導加上家長的落實。依此也不難發現,最後決定權仍是回到民眾/家長手中,而這正也突顯數位落差所可能帶來的影響。尤其現在家庭中孩童的電腦使用能力高於父母者不在少數,如果無法協助家長熟悉電腦,即便認同網路分級,也無法有效落實。於是我們可以思考的是:推廣單位及學校除了辦理說明會爭取家長認同外,亦可於適當時段為家長開設電腦基礎課程,扮演提供親子溝通平台的角色。而學校所規劃的資訊教育,在教導學童使用網路資源的同時,也應融入分級的概念,讓老師教導孩子怎麼篩選對自己有益的資訊。



小結

可以想見未來電腦在人們的生活中只會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而觸及網路資訊的年齡也只會往下降,下一代受到網路色情及暴力的影響愈顯得需要大眾的關注。初上路的網路分級制,技術面及執行內容的確仍有改善空間,不過即便再完善的制度也是消極面的保護,家長不能冀望分級制度能為孩童過濾網路所有不良的內容,而應該有更積極的作為。例如,即便無法瞭解孩子從網路上看到了什麼,至少也應關心、瞭解他們的網路使用行為以及是否有沉迷的現象,並應留意除家庭及學校外的場所,如網咖,甚者與孩子訂定使用規則。比起網路無窮無盡的內容,網路分級僅能抵擋一小部分的不當訊息,適時陪伴孩子善用這項工具,為他們建立資訊識讀能力,才能真正讓兒少以健康的身心悠遊於網路世界。



參考資料
財團法人台灣網路分級推廣基金會。http://www.ticrf.org.tw/
曹麗蕙(2005.11.20)。限不限?網路分級面面觀。人間福報,3版。
陳冠瑋等(2006.2.4)。【專題】網路內容分級制上路 推廣業者自律。銘報新聞。http://mol.mcu.edu.tw/show.php?nid=63246
林倖妃(2005.10.26)。網路分級上路首日 業者觀望 網站不設「限」。蕃薯藤新聞。http://news.yam.com/chinatimes/c ... 20051026449684.html
黃可樂(2005.11.7)。未滿十八歲不得瀏覽 網路限制級上路。聯合新聞網UDN 數位文化誌。http://mag.udn.com/mag/dc/printpage.jsp?f_ART_ID=22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