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9日 星期二

網路時代的媒體識讀管理

文◎周傳久(資深新聞記者)


在媒體通路越來越多,商業競爭更形激烈之下,這一代的兒童與青少年,面對歷史上可以同一時間接觸最多資訊的生活環境。許多覺察到媒體對兒童身心發展不良影響的人都有相當程度的無力感。不知還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助孩子免於不良內容的傷害,進一步可以有選擇性的做聰明的閱聽人。持續長時間看電視使兒童發胖抵抗力不足,聲光效果帶來光過敏現象(如皮卡丘噁心事件);電視暴力使兒童變得對現實環境中施加別人的痛苦比較沒有感覺,但又對周遭的環境更沒有安全感,行為也變得粗暴,更容易對父母的管教頂撞相向。有的節目更結合暴力與色情,再透過互動網路隨選視訊,變成三合一、三管齊下的殘害。(不久就要普及問世的數位互動電視一來,更使兒童暴露在數百個之多的頻道選擇之下)。這些收視行為也使兒童缺乏有意義的家庭互動、發展認知能力與想像力,不再花相當時間閱讀,最後形成人生只有娛樂、一切易得可以速成的價值觀。

不過情況是值得關注,但抵擋負面連鎖效應也未必那麼悲觀,過去許多家長經常想到這裡,就把大部分精神花在批評電視台、責備做節目的人與管理的政府機關。除了媒體應該有社會良心以外,其實大家只要用心設計,還是有很多方法可以幫助兒童,甚至是跟上潮流、運用新科技的優質創意方法,反而做些以前做不到的媒體識讀教育之道。

美國杜保羅(DUPAUL UNIVERSITY)的心理學教授不久前撰文指出,考量看電視內容可能產生的不良影響、看電視對剝奪其他活動的排擠效應,以及兒童可塑性高又喜好遊戲式互動來學習的心智特性,比較實際的兒童媒體識讀與行為管理應從時間與內容兩大方向著手。

在時間部份,家長從今以後應該把看電視的時間當成一種資源,與逛動物園吃比薩一樣並陳,當成鼓勵兒童的獎賞。家長可以先規劃出最有利兒童身心成長的一些體能活動項目以及探索環境、促進人際關係的計畫。接著與孩子明確訂定遊戲規則,凡是參與一定比例的其他活動,如種花、閱讀、學習別的技能、勞動服務……,才可以看一定時數的電視節目。因為一天時間有限,這樣的生活方式自然會使目前兒童一天收看四五小時甚至更多時間電視的情形得到改善(專家建議宜在兩小時以內)。

至於內容部份,過去社會各界大都只能靠政府的分級來做兒童觀賞篩選的參考。但這已經不足夠。除了要盡量陪兒童看電視,以便及時一同探討(非灌輸型教誨)扭曲的內容(如不會受到懲罰的暴力行為以及歧視等刻版印象),還要協助兒童自己發展一套父母不在身邊時他也能挑適當節目的自我決策模式。家長一定要明確的向孩子說明為什麼要選節目看、如何選。例如去注意那些能提昇藝術素養或創造力、以及專門介紹如何解決生活周遭問題的節目。甚至一些烹飪頻道、音樂會節目以及晚間可以放鬆自己的節目。這樣不斷的磨練,以後他們才會自有心中一把尺。


另外,衡諸網路的興起,學者建議應該借用網路無遠弗屆海涵各家之言的特性,以共同討論社群網站的方式,讓家長老師以及兒童都一起來表達對許多節目的看法。把大家對各種節目內容、製作方式可能對兒童的影響都上網公開,大家來評分分級,這樣的分級會比聚集少數學者專家的分級更能直接反應大家的意見,並且隨節目翻新及時傳遞警訊,反應速度比幾年修一次的分級制要快多了。當然網站站長要做專業過濾,使意見質量俱佳,並以自動傳遞連結到媒體以及經常參與的人,把他們當成一種客戶來經營。


國內有一些文教基金也開始注意到網路世代後的媒體識讀教育,從認識網頁的製作、辨別網站的訊息,進一步親子一同享受網路遊戲等等。這都看得到網路時代之前,電視媒體識讀教育模式的影子。看到前述的系統觀念與複合性策略,似乎我們在追求更高檔的媒體識讀教育品質上還有很多空間。


每位國民的童年時光都是非常短暫的,但這也是一個人一生最純真的接受大量訊息,給什麼吃什麼的歲月。我們重視媒體識讀,就是在為社會的未來種良因,有良因才可能有良果,反之亦然。這不僅關係每個個人的發展,也是國家整體競爭力的泉源,只有足夠的媒體識讀教育,才能使世界有線電視普及率最高的台灣真正受到媒體通路富裕之惠。